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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糾紛那麼多,你真的以為網路可以為所欲為?
先不論事件在司法上會有何公斷,隨意公佈他人的個人資料就構成了妨礙隱私,
更不用說其他公開的謊言中,所涉及的毀謗和公然侮辱。
反正世上的蠢蛋何其多,這個世界永遠有歡樂:P

(以上引用自-七樓與馬克杯)

賠上的不只是你的信譽,還有你的校譽;
你,不計後果的逞一時之快,還想賠上些什麼?

Form 乾物娜

上星期天,打電話給老爸問他午餐要吃啥,他居然說:『我現在在警局,妳自己先吃吧!』

當下大吃一驚,究竟發生什麼事?搞到要進警局這麼嚴重?!

『我剛才與人發生糾紛,他現在要告我。』

詳細情形老爸在電話裡沒有多說,讓我提心吊膽了整天。

原來,那天早上老爸在車站排班時,有個交大研究生騎機車載女朋友,擋住了計程車的出入口。

老爸要倒車時,按喇叭叭了一聲。那學生就忽然衝出一句:『你在叭三小?』

老爸還勸對方:『少年咧,說話有必要這麼衝嗎?』

甚至威脅我爸說:『沒關係,你是開計程車的?給我小心點。』(連說三次)

接著,當對方送女友進車站後,出來牽車時,還非常沒家教的對著我爸"比中指"。(連續二次)

這時,老爸也火了,直接下車準備理論。 (繼續閱讀)

本文引用自 nanako19830406 - 認真,你就輸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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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良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